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 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 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