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 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