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