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 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