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 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 连逮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 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 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