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 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