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 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 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 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 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 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 其孰计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 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