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 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 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