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