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 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