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 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 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 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 如故便。”上曰 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 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 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