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 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 苟合,行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 主强国, 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