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 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