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後有人盗高庙坐前玉环,捕得,文帝怒,下廷尉治。释之案律 盗宗庙服御物者为 奏,奏当 弃市。上 大怒曰:“人之无道,乃盗先帝庙 器,吾属廷尉者,欲致 之族,而君以法奏之,非 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。”释 之免冠顿首谢曰:“法如是足也。且罪等,然以逆顺为差。今盗宗庙器而族之 ,有如万分之一,假 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,陛下何以 加其法乎?”久之,文帝与太后言之,乃许廷尉当。是时,中 尉条侯周亚夫与梁相山都侯王恬开见释之持 议平,乃结为亲友。张廷尉由此天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