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医治。 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 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 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 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 为神气争而 邪气入,非 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 砭灸至气逐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