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