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