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 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