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