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 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