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 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 之木於国都市南门 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 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