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