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 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 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