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