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 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 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 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 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 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 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 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 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 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 。数岁,乃 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 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 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 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