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