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 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