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