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