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 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 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 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 !”乃止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