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 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 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 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