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