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 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 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