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 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 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 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