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 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 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