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 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