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 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 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 虽困辱, 悉忠而不解,主 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