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 剑,自以 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 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 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 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 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发兵反, 计犹豫,十 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 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 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 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 王自度无何,不发 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 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 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 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 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 ,未知得削地,闻 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 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 。”然淮南王削 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 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 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