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 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杀。招 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