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 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 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 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 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 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 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 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