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