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 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