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 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 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