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 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 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 ,呕血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