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