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 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