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 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 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 臣,而怀女德,窃 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 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 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 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 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