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 文公以兵 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 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