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 恐民之不信,已 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 敢徙。复曰“能 徙者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 五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