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 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 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... 更多 >>